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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抓获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人员4人
2019年02月07日 17:56  来源:滨海街道办

  莫违规,违规必被捉——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抓获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人员4人

  2019年2月4日22时30许,滨海街道长堤所民警在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公园路旁查获燃放烟花人员吴某军,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吴某军对其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未遂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处以500元的罚款。

  2019年2月4日晚,滨海街道长堤所民警在港湾路巡逻时查获两名燃放烟花爆竹未遂人员陈某雅和彭某欣,并将该二人传唤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二人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未遂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二人各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2019年2月4日23时30许,滨海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海口市龙华区盐灶路查获正在准备燃放鞭炮人员张某,民警当场将鞭炮没收,并对张某批评警告处理。

  温馨提示:海口市规定2019年2月4日-2月20日全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合围的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请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编辑:赵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