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9年12月20日宣誓就职。
1955年3月澳门出生,父亲何贤,母亲陈琼。已婚,有一子一女。
1978年毕业于多伦多约克大学工商管理系,获注册会计师和特许核数师专业资格。
1983年返回澳门,从事的业务覆盖会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传媒、科技和公用事业范畴。长期担任澳门银行公会主席和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及第8届、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8年起任澳门立法会副主席。
联合声明生效后,一直投入澳门回归祖国的建制准备工作,先后担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及澳门特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来源:博鳌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