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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将在全县公共机构单位范围内禁塑
2021年05月10日 18:37  来源:澄迈新闻微信公众号

  近日,为巩固和改善澄迈县生态环境质量,防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制品的污染,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落实<海南省 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澄迈出台相关方案,将在全县公共机构单位范围内禁塑。

  方案要求:澄迈全县公共机构单位禁止采购和使用列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在食堂中使用或提供列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餐饮具类,其中膜袋类有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包装袋,垃圾袋等4种类型,餐饮具类有一次性使用的餐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等6种类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均已纳入禁塑范围)

  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禁塑工作开展,全面禁止采购和使用“禁塑名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日常办公和各类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陶瓷杯、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单位食堂统一用餐,自带饭盒或使用环保餐盒打包食物。(来源:澄迈县融媒体中心 文:吴琼)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