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佳飞 特约记者黄良策 实习生何鸿汶
为进一步规范淡水养殖业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排放养殖尾水和非法使用违禁药物乱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水产养殖业,近日,文昌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将对淡水养殖违规行为举报设置奖励。
公告明确,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发生在文昌市内的淡水养殖业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奖励规定予以举报人相应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微信和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属地镇政府、文昌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被举报经营者的违法事实证据。主要包括以下途径:
电话举报:12369,12345;
微信举报:“文昌生态文明”微信公众号;
来信来访举报:属地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
12369和12345热线电话及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的举报信息应及时反馈给属地镇政府核实。
公告提醒,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经营者的名称、详细地址、存在违法事实以及反映违法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证据。违规行为举报范围包括:水产养殖场不达标排放尾水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养殖塘底泥行为;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行为。
奖励金额分别为:养殖面积100亩以下的养殖场违规养殖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养殖面积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养殖场违规养殖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1500元;养殖面积500亩以上的养殖场违规养殖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2000元。
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人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