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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措施 最高奖励1万元
2021年09月02日 16:58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文君 特约记者黄兆雪)为加快推进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该县日前出台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奖励措施,通过资金奖励促进汽车消费提质升级。购车奖励为每辆6000元至1万元不等。

  据了解,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同时在昌江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或单位。

  据介绍,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万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35辆,具体为在符合申报条件,且已受理成功名单中,按照奖励对象申报新能源汽车上牌办结时间的先后排序,先到先得,以昌江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清单为准。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