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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发布“候鸟”人才管理办法
2021年09月18日 10:4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曾毓慧

  为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机制,推动“候鸟”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和规范管理,日前,《白沙黎族自治县“候鸟”人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提出,白沙各用人单位负责自主引进“候鸟”人才及团队,制定合同协议、申请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考核等。

  该《办法》规定,“候鸟”人才及团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已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含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人才)以及白沙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白沙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白沙各用人单位可通过自主招聘、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或者其他适宜方式寻求“候鸟”人才及团队的智力支持,但要事先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备案;聘用的“候鸟”人才及团队均实施合约管理、按责权利一致原则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用权限等具体事宜,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对用人单位使用“候鸟”人才及团队和 “候鸟”人才及团队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在待遇及报酬方面,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候鸟”人才团队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生活性补贴等补助;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候鸟”人才优惠待遇,对弄虚作假的个人或单位,将追缴已享受的优惠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才及团队,用人单位应及时终止合同,并予以解聘。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