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分享
万宁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面积不大于5公顷个人商品林采伐由镇政府审批即可
2021年09月26日 10:09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6日讯(记者 张野)万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近日,记者从万宁市政府获悉,《万宁市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根据《方案》要求,部分采伐审批服务将延伸至基层,将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林木采伐行政许可部分审批权限委托至各镇(区),实行一次性告知,实现“最多跑一次”。

  《方案》明确,万宁各镇、兴隆管委会林木采伐申请由林木所在镇、兴隆管委会农业服务中心或政务中心(以下统称农业服务中心)受理。各镇个人所有人工种植且采伐面积≤5公顷的商品林,由镇政府审批。除此以外的林木采伐,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兴隆管委会林木采伐全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据此,各镇个人、集体林木采伐申请由村民小组(连队)、村委会(海胶集团公司分公司/农场公司)和农业服务中心确认权属;各镇国有单位林木采伐申请表由连队、海胶集团公司分公司(农场公司)和农业服务中心确认权属。

  各镇、兴隆管委会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行政区划内林木采伐申请后,将申请名单报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与当地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林木采伐许可证统一通过全国林木采伐系统出证,审批机关即为发证机关。镇政府审批的采伐申请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林木采伐系统办证审核人员出证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采伐申请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木采伐系统办证人员审核出证并加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方案》还特别明确各事项办理时限,受理环节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镇农业服务中心初审环节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镇政府审批环节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审批环节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