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0月23日起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021年10月24日 16:32  来源:中新网海南

  中新网海南新闻10月24日电(记者张茜翼)海口市卫健委介绍,海口于10月23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海口市卫健委称,目前国药中生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适用于3-11岁人群接种。全程规范接种需要2针剂,接种第一针剂疫苗≥21天,即可接种第二针剂疫苗,第2针剂疫苗应尽快在8周内完成。请家长一定要牢记接种时间,全程免疫完成后,才能获得足够的免疫保护力。

  据介绍,成人的和儿童青少年的疫苗都是灭活疫苗,它的剂量和剂型都是一样的。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疫苗3-17岁年龄组在河南完成的I/II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7岁人群免后中和抗体阳转率为100%,中和抗体和阳转率与成人组相比无显著性差异,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未成年人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目前,海口市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主要成分是灭活的新冠病毒(抗原),其次是辅料(包括氯化钠、氢氧化铝、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等等),如果以往明确对上述成分没有出现过敏症状,则是可以进行疫苗接种。但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后发生过敏反应,或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或处于过敏性疾病发作期,建议暂缓接种。

  3-11岁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群可按照接种安排计划,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由监护人签定知情同意书后,在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

  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回家如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告知接种单位。(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