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全省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琼人防指〔2017〕12号)文件精神,全省防空警报试鸣定于10月29日进行。为了确保试鸣工作顺利进行,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人防办将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分起至10时19分止定为试鸣时间。
试鸣方法:试鸣三种警报信号。(一)预先警报,三声长,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三分钟;(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间隔5分钟,整个过程约19分钟。
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辨认,在试鸣期间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