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批次食用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上“黑榜”
2021年11月17日 10:41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检发现,有13批次食品不合格。记者发现,其中海南省有两批次抽检样品不合格,涉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据介绍,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等29大类食品65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等。海南省有两批次抽检样品不合格,涉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其中包括:海南省海口琼山叶波大润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聚湘缘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物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氟苯尼考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海南省海口琼山文坛路加佳旺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海鲜大世界(供应商:李某军)的冰鲜罗非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规定为100μg/kg。淡水鱼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而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海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