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省驻白沙各单位:
近日,省内市县连续发生疫情。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成省内疫情清零任务,现对延长社会管控要求如下:
01
白沙县指定检测通道服务点
(一)儋白高速路口;
(二)阜龙乡政府路口;
(三)元门乡黑榄村路口;
(四)高速路入邦溪镇路口;
(五)昌江进入邦溪镇路口;
(六)荣邦乡芙蓉田医院路口;
(七)荣邦大岭旅游资源路口;
(八)七坊镇珠碧江路口。
02
公路交通封闭管制点
(一)儋白高速牙叉互通(打安出口);
(二)儋白高速阜龙互通(卫星出口);
(三)省道白洋线(打腰村往白沙方向);
(四)县道卫和线(卫星往东山农场方向);
(五)县道芙水线(荣邦路口往红岭农场方向);
(六)所有与儋州、昌江接壤的乡村道路。
03
全县的茶店、夜宵店(摊)、烧烤吧、清吧、酒吧、网吧、棋牌室、KTV、游泳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休闲养生会馆、歌舞厅、美容院、电影院等文化体育场所。原定从2022年4月1日20:00至4月9日8:00暂停营业。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延长暂停营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04
各农贸市场、药店、生活超市、酒店(宾馆)、饭店(馆)、旅租民宿、理发店等场所可正常营业。要严格落实测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及一米线等常规措施。
05
省外来白沙人员管控措施
(一)有上海市、吉林省旅居史人员
1.对来琼未满7天的,实行补齐7天居家隔离;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直至满7天,隔离费用自理。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对来琼7天以上未满14天的,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继续补齐来琼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来白沙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省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检”和“四天三检”。来琼未满14天的,继续补齐来琼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在省内关口城市落实“落地检”24小时后,在我县落实一次“落地检”,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06
继续落实省内重点市县(海口、三亚、万宁、琼海、儋州、陵水)来我县人员管控措施
(一)严禁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来(返)白沙,如已经进入白沙,实行以下管控:从封控区来(返)白沙人员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从管控区来(返)白沙人员实行7+7管理,即7天居家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9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白沙的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者可通行;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者,落实“落地检”后通行。
(三)返回人员应向住所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四天三检”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07
省内其他地区来我县人员管控措施
在我县落实一次“落地检”,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08
健康码红、黄人员的处置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查看转码原因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一)属时空伴随导致红码,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属时空伴随导致黄码,实行三天两检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继续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属“存在于发热门诊”,引导群众到原就诊发热门诊复诊转码。
(四)属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立即派专车点对点转送集中隔离点隔离。
(五)属操作失误导致红黄码,引导群众重新打卡进行订正。
(六)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引导群众健康打卡14天后自动转码。
请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联动,严格执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关于棋牌室、麻将馆的疫情防控防控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和抓好密闭性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