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经营农残超标的韭菜,儋州乐卖特超市有限公司被依法处罚款10000元。
据介绍,今年1月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儋州市那大军屯东坡路的儋州乐卖特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其经营的韭菜(采购日期2022年1月7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儋州乐卖特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要求进行召回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今年1月5日,该公司以7.7元/kg的价格,从海口凤翔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商冯某处购进13kg韭菜。在购进上述韭菜时,未向供货商索取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且未经检验就上架销售,销售单价为9.96元/kg,共计销售了8.66kg,剩余4.34kg为报损丢掉,违法所得86.25元。
儋州乐卖特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86.25元,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