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莫斯科1月30日电 (记者 田冰)俄罗斯法律信息门户网站30日公布政府令,禁止向任何按照西方对俄石油出口实施价格上限的买家供应俄石油及石油产品。
俄法律信息官方门户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显示,该命令由俄总理米舒斯京于1月28日签署。该政府令指出,为落实俄总统普京去年12月27日签署的针对西方对俄石油及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采取特别经济措施的总统令,俄联邦政府特批准颁布相关执行程序和细则。
该文件要求,俄能源部向俄海关机构提供对俄石油及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的美西方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和决定清单,并根据政府令相关要求进行监督。对于签订石油及石油产品出口合同的法人和自然人,涉及列入俄相关禁令清单的,应确保合同条款不涉及石油价格上限,并确保其在转售给最终客户的产品不得存在价格上限措施。俄海关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检查相关文件,如发现存在违规现象,海关有权予以禁止,并通知能源部。
文件同时要求,俄能源部会同财政部在3月1日前批准俄石油出口价格的程序。同时,出口商应向俄能源部提供有关出口合同和价格信息,以及最终买方价格确定机制等非公开数据信息。
去年12月27日,俄总统普京签署总统令,对西方针对俄石油设置价格上限采取反制措施,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外国法人和自然人供应俄石油和石油产品。总统令同时责成政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能源部根据政府决定予以执行。总统令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7月1日。
去年12月初,欧盟成员国对俄海运石油出口设置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亦宣布与欧盟实施同样限价政策。该限价政策于12月5日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