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分享
三亚高质量办结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
2023年11月05日 10:09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陈蔚林

  近日,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高质量办结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用两年时间为5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40余万元。

  聂某松等人是来自三亚市吉阳区红花村、罗蓬村的果农,种植芒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在他们的芒果园周边有两家砖厂,2020年下半年砖厂产能增加以来,果园内的芒果出现大面积发病,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收,果农们损失巨大。果农们多次向村委会、信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反映,相关部门亦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开展了走访调查。但因检验检测难、证据认定难等原因,果农与砖厂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相关部门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2021年5月,聂某松等果农来到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依法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业务能力突出、参与过前期调解工作的红花村驻村法律顾问、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匹灵办理该案。赵匹灵接受指派后,通过实地调查、多方走访,收集了大量证据材料,代理聂某松等果农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次开庭审理期间,赵匹灵还积极申请热带作物服务中心专家、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出庭支持。

  而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协调认为,本案应作为环境污染案件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庭审理。2022年9月,三亚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驳回了果农们的诉求。果农们不服判决结果,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赵匹灵为果农们提供法律援助,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议,强调要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省高院审理该案期间,赵匹灵收集了大量案例和数据,并申请省高院法官到红花村现场调研,充分论证和阐述了砖厂排污与果农受损的关联关系。最终,省高院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砖厂赔偿果农董某才芒果收益损失118012元、董某宋经济损失73350元、聂某松芒果收益损失122250元、董某响芒果收益损失29014元、陈某强芒果收益损失105950元,累计40余万元。

  据悉,本案是我省首例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涉案果农多、证据收集难,加之法院处理该案时,省内尚无先例可循,所以处理难度较大、处理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始终尽职尽责,用心用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让受援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