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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两起“3·15”热点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2024年03月15日 11:05 来源:海口日报

  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两起“3·15”热点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汽车加价销售等。

  □本报记者 刘晓婵

  案例1 购物卡消费结算失败

  消费者反映在某超市使用购物卡消费时,发现部分商品不能使用购物卡结算,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处理。针对上述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如商家不签订正式合同、消费后不提供凭据或发票;办卡后降低服务质量或限制使用范围;恶意骗取消费者预付资金,随后跑路失联,消费者预付款难以追回等。

  提醒: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理性选择充值金额;尽可能以纸面合同、微信等方式留存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责;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12315热线或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如果商家突然结业且无法联系,涉及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案例2 交了定金后再缴纳服务费才能提车

  消费者反映某汽车4S店收取购车定金后,要求消费者缴纳服务费后才能提车,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针对上述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消费者与4S店已经签订了购车意向合同,明确约定了购车款项并缴纳了定金,双方均应恪守履行;消费者将购车定金给付4S店后,4S店提出要求消费者缴纳增值服务费才能提车,甚至还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在没有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定金退回,违背了明码标价、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一种变相涨价的行为。

  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购车合同,要注意购车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明确约定所购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以及出现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避免出现维权时举证困难的情况,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