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苏靓)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2020年2月,被告人魏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在海口市秀英区注册成立某烘焙食品公司,被告人柳某担任该公司招商部门负责人。公司成立后,决定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推出招收单店股东、招收区域代理两种融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经统计,截至2022年初,该烘焙食品公司通过招收单店股东、区域代理融资模式吸收百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1969.18654万元。其行为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件涉及罪名较多、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