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3日讯(记者 王燕珍)“酒后禁驾”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不少人还存在这样的误解:查酒驾是不是只查机动车?喝完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是不是不算酒驾?对此,海南交警表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强化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海南交警整理了一些交通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牢交通安全理念,抵制危险驾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案例一:
摩托车属机动车 酒驾同样要被罚
5月19日21时许,三亚公安交警在河西路创业岗路段依法拦停一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疑似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周某林体内酒精含量为 1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询问,周某林与朋友聚会饮酒结束后准备驾车回家。“你知不知道你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面对交警的提问,周某林回答道:“我不知道。”
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周某林被处罚款15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酒”别重逢 男子3年后又被查处
5月17日20时36分,东方公安交警在东方市二环北路铁路道口依法拦停一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例行检查,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林某辉进行检测后,结果为37mg/100ml。进一步核查发现,林某辉曾于2021年2月6日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被东方公安交警查处,且林某辉此次被查处时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林某辉所驾驶的车辆被依法拖移,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同样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严查严管的现象。广大驾驶人应该提高风险意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酒驾,酒驾后将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