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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布“首展、首秀、首店”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2025年04月20日 09:01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陈钰婷)4月17日,市商务局发布海口市“首展、首秀、首店”汽车补贴实施细则,此次补贴总额为100万元,将加快本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

  实施细则提出,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在海口市发布“首展、首秀、首店”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价格(价税合计)达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1万元。

  实施细则规定,此项补贴申请须由用户个人发起,通过手机移动端进行申报,申请人可下载懂车帝App,搜索“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进入专题页面,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补贴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10日24时止。

  2025年4月20日1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为活动审核期,市商务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系统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申报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政策实施期间,一辆新车只可享受一次海口市汽车补贴,“置换更新”补贴和“首展、首秀、首店”补贴只能选一项申报,不能重复申报。补贴总额有限,补贴金额将按照消费者审核通过的顺序发放,先到先得。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