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杜倬荷)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明确,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编班。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科学衔接。严禁“借读”“空挂学籍”等情况。
《通知》要求,要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各市县要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原则,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持续加大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持续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切实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
《通知》提出,各市县要面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招生热线并主动公开。
各市县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与招生入学无关的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实行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根据有关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及中小学学籍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