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阳秀
9月29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培育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给予直接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据了解,《措施》大力支持企业在本土扩大经营规模,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500万元的零售企业、200万元的住宿和餐饮企业或个体户,均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达标奖励。已具备规模的零售及住餐企业,若业绩增幅超过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还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增量奖励。
同时,《措施》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对在县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地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依据分支机构的首年业绩,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达4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零售企业及住宿餐饮企业同样设有10万元和20万元两档奖励,为企业跨区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措施》奖励主要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表现,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届时需通过海南省“海易兑”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需满足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依法纳税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