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24日讯(记者 易帆)10月24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我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海口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打造“六个之城”战略定位,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若干措施》围绕热带气候适应性、公共设施品质、停车优化、住宅空间利用、绿色建材推广及智能建造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亮点包括:适应热带气候的空间设计、提升公共设施品质、优化停车管理、住宅空间高品质利用、推广绿色建材与智能建造、智能家居与低碳运营等。
《若干措施》鼓励,营造清凉绿色小区环境。高标准设计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各楼栋与小区入口之间鼓励设置互联互通的雨棚、风雨连廊、外廊式骑楼,并向外延伸至街区绿道、公交站点,形成连续遮荫避雨的步行空间。鼓励设置高品质小区出入口公共空间。打造兼具功能性与仪式感的不超过2处小区出入口大堂,兼顾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外卖快递、落客区等遮阳避雨空间。
《若干措施》鼓励营造多元活力的小区架空公共平台。加强城市抵御洪涝灾害能力,鼓励小区底层设置以机动车停车、公共服务用房为主的架空平台,该架空平台应沿城市界面打造富有多元活力的公共开放空间,植入绿化景观,不得设置连续大面积实墙。
《若干措施》鼓励利用楼栋首层架空打造公共空间。小区整体核算不超过50%的架空部位,作为业主健身、游乐、阅读、老年活动公共场所,可设置外围护结构,其围合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鼓励首层局部出挑打造室内外一体的公共活动空间,小于等于3米的出挑空间不纳入建筑密度计算。
鼓励严格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规范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既有居住小区在满足消防、物权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位置及安装标准、消防设施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若干措施》还鼓励积极选用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成品门窗,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推动数字家庭建设,鼓励统筹布局智能家居、智能技术的管网布线和安装应用。
据悉,《若干措施》是海南首个“好房子”标准,在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背景下,政策的出台将为市民优化居住环境提供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