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秀英区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石山镇安仁墟上街某处一无人居住的老宅内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现场烟花爆竹随意堆积摆放,无任何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较突出。经清点,共查获非法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53箱。
经核查,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存储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风险,被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秀英警方提醒:
1.购买烟花爆竹请选择合法零售点,不买来历不明的产品。
2.运输烟花爆竹须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手续,严禁非法运输。
3.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应远离火源、电源,避免大量囤积。
4.燃放请遵守当地规定,选择安全场地,远离易燃物和人员密集场所。
5.鼓励群众举报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海口市防安委办重要提醒: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商住混用情况,防止火情蔓延威胁居住人员安全。
二、严禁超量储存。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储存,不得超限量、超范围存放,避免因储存过多增加燃爆风险。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所有烟花爆竹必须在许可经营场所内规范摆放,严禁占道经营、店外堆货或沿街兜售,防止产品被碰撞、引燃,同时避免阻碍应急疏散通道。
四、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为安全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范围内燃放或试放烟花爆竹,防止引燃店内货品引发事故。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本地禁放、限放规定,禁放区域以及商场、车站、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禁止燃放,维护公共安全。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零售点需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经营过程安全有序。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合理控制进入零售点的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过多导致拥挤、碰撞等意外情况,尤其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区域。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在零售点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
郑重警示:
烟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均属违法。海口坚决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手软!请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措施,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海口市防安委办、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