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三月三”节日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星社区,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庆祝“三月三”节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6年“三月三”节日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7日(星期五)、4月20日(星期一)放假,共2天;4月18日、4月19日周末照常休息。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单位的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放假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2026年4月14日前报送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县内各企业应当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民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安排放假,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