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1日讯(记者 王小畅)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沙滩资源,维护沙滩生态环境,规范沙滩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滨海旅游及相关经营活动的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海口市沙滩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将于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海口市沙滩实施分类保护和利用,根据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强调自然岸线占用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列明沙滩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生态修复责任。
《办法》明确,海岸线向海一侧沙滩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应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海岸线向陆一侧沙滩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沙滩区域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等。
《办法》对损害沙滩资源的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列举式规定。
《办法》划定沙滩保护原则,列明禁止性行为清单,明确人为破坏与自然损毁沙滩的修复责任主体与修复要求,占用自然岸线的,按规定实施自然岸线占用补偿。以制度化、规范化管控守住沙滩生态底线,稳定滩面生态风貌、整体提升沙滩生态品质,筑牢海岸沙滩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群众亲海休闲生态空间。
《办法》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围沙滩、非法占用、限制正常通行,全力保障市民游客公共亲海权益。通过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持续优化公共休闲空间,推动完善沙滩便民设施与规范经营服务,全面提升亲海休闲体验与公共服务品质,让沙滩资源更好惠及全体市民与游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