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日讯(记者高潮)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海口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五大方面15项具体举措,推动行政执法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要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政策规定制定,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从源头治理乱收费。明确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及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拓展轻罚免罚“四张清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制度,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提示书》和《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实现从“一罚了之”向“疏管结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实施涉企行政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为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广泛运用在线监控、远程检查、AI识别等方式,打造“无感监管”。持续拓展“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全面实施“亮码检查”,让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集中,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企”。
在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畅通涉企行政执法诉求响应沟通渠道,搭建全链条闭环响应机制。
《若干措施》提出,要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精准开展涉企“法治体检”以及加大行政执法正反向激励等措施,全面提升涉企执法保障水平,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海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