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涉液化石油气
“黑窝点”“黑气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储存、经营、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整治“黑窝点”“黑气瓶”,防范化解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屯昌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瓶”“黑窝点”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窝点:包括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以及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涉及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数量超过规定标准等安全隐患。
(三)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包括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未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超载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充装、使用“黑气瓶”,涉及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私自改装、翻新、报废后重新投入使用的钢瓶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310954608@qq.com
举报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211办公室
举报电话:0898-67825990 刘警官、陈警官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积极提供涉液化石油气“黑窝点”“黑气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屯昌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8日
来源:屯昌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