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正文
分享到:
海口—湛江电力业务信用互认机制落地实施
2026年09月28日 17:20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周慧 通讯员郑雯 杨永光)9月21日,南方电网海南海口供电局与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在海口举行跨省办电信用互认合作签约仪式,首次将跨省信用互认机制应用于办电业务领域,标志着海口—湛江电力业务信用互认机制正式落地实施。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跨省办电信用互认合作协议》,并同步发布“跨省办”方案(试行)。根据协议内容,在海口市和湛江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办理高压新装(增容)业务时,可凭“信用中国(海口)”平台查询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项目批复(备案)文件等材料,实现容缺受理。相关佐证材料可在送电前补充提交,真正实现“信用换时间、数据替材料”,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工程项目用电报装进度,助力项目早接电、早投产。

  同时,两地同步建立电力业务“跨省办”配套服务机制,涵盖高压、低压新装、更名过户、改类、销户等14项高频用电业务。通过营业厅设立“跨省办”专窗及“南网在线”线上渠道,实现业务异地受理、申请材料线上流转、属地闭环办理,切实解决海口和湛江企业跨省办电“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

编辑:陈少婷
推荐阅读
本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