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记者高潮)省住建厅日前发布《海南省“物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推动物业服务与居家养老深度融合,打通民生服务末梢。
在服务内容方面,《意见稿》明确12大类服务项目,涵盖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购、助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适老化改造、呼叫服务和巡视探访等。其中,助餐服务须依法办理食品加工和流通许可,明确食材、加工方式及营养配比要求;助急服务要求就近建立医疗急救绿色通道,配备专用呼叫系统;适老化改造则涵盖公共空间与居家环境改造,保障老年人安全出行与居住。
《意见稿》还规定了“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实施—资料归档”服务流程。服务前须按国家标准评估老年人能力,形成评估报告并经本人或第三方确认签字;服务方案需明确目标、内容、频次及人员安排等。
在服务评价方面,《意见稿》提出,合同签约率、建档率要均达100%,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投诉结案率100%。
《意见稿》为引导性文件,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物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
3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基础性居家养老服务,由物业依托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难度小、专业性要求不高的服务
专业居家、老年食堂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服务
运营嵌入式养老机构,在社区内嵌入满足全日照护、膳食、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小型化、灵活化养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