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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靶向”监督公共工程项目领域领导干部私下交往行为
2021年09月17日 16:49  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在交往中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守纪律,多些‘防备’、少些‘放开’,注意前车之鉴,常怀戒备之心,保持头脑清醒……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这是海口市龙华区对公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和审批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的情形,“事前”提醒是该区纪委监委对公共工程项目领域领导干部私下交往行为开展靶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日,龙华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公共工程项目领域领导干部私下交往行为开展靶向监督的通知》,围绕“一把手”与公共工程项目代建(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企业人员发生的私下交往行为,通过做好“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领域的日常监督,防止领导干部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现象发生。

  “‘事前’提醒督促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以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工作为契机,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了解‘一把手’在公共工程项目领域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私下交往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事后’处置,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在公共工程项目领域违规私下交往行为。”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曹颖娟对领导干部私下交往行为开展靶向监督的举措作进一步介绍。

  龙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华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公共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监督公共工程项目领域领导干部私下交往行为作为推动跟踪监督、招投标专项整治以及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坚决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促进廉洁从政、规范用权。”(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作者:郭璐璐)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