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永秀花园4天发生2起高空抛物事件 两车被砸坏
2021年05月12日 07:23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居住在海口市秀英区永秀花园北一区的居民每天走到单元门口都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甚至很多业主出门时都要绕着走,生怕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原来,自5月2日至5日期间,仅4天时间内就发生了两起高空抛物事件,有两辆停放在小区1栋和4栋的轿车分别被高空坠物砸破车挡风玻璃。对此,永秀花园北一区物业管理方表示,将积极配合警方,尽快找到高空抛物肇事者。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长流派出所已对两起高空抛物事件介入调查。

永秀花园北一区内短短4天内发生两起高空抛物事件,小区业主们出行时都提心吊胆。记者 蒙健 摄

  楼上连连高空抛物砸坏楼下两轿车 小区居民提心吊胆只能绕着楼出行

  “小区里有人从楼上乱扔东西,把一辆轿车的车顶都砸变形了,挡风玻璃全碎。”5月6日,海口市秀英区永秀花园北一区的业主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5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小区楼4栋突然传出一清脆巨大的响声,像是有东西爆炸的声音。“我们业主没太在意,直至中午才听说一业主停在小区4栋的轿车被高空抛物砸坏了。”李先生称,他在现场看到一辆轿车的车顶被砸变形,车的后挡风玻璃全部破碎。

  6日下午,在李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永秀花园北一区4栋的位置。记者看到,位于4栋单元楼前的停车位处,一辆车牌号为琼ABT9××银色天津一汽轿车车尾处,被一块布遮着后挡风玻璃窗处,挡风玻璃已全部破碎,碎片撒落一地。车顶靠后的位置凹陷明显。记者留意到,被砸损车辆周边拉起了警戒线,车前方立有一块写有“此处危险 禁止充电 请绕行”的告示牌。

业主符女士车子被高空坠物砸到后,事发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并立起了警示牌。记者 蒙健 摄

  李先生告诉记者,这并非个例,他了解到,就在事发前三天,也就是5月2日当天中午,一车主驾车到小区1栋找业主办事,其丈夫和孩子正坐在车里。该车主上楼时,装有几盒过期酸奶的一个塑料袋从天而降,正中砸破了该车的车前挡风玻璃。

  “事发时虽然物业与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分别对1栋、4栋的住户逐个排查,但仍未找到高空抛物的住户,也没有人主动出面承认。”李先生告诉记者,自从这两起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小区内的业主出门时都提心吊胆,他希望警方能早日将随意高空抛物的人绳之以法。

  小区监控拍下车辆被砸惊险一幕 物业方已接到车主索赔要求电话

  记者来到了永秀花园北一区的保安室内,欲查看高空坠物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据该监控室一物业安保人员称,5月5日当天的一汽轿车被砸坏,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个保温水瓶。“我们发现水瓶后交给了民警,同时民警也调取了监控录像。”该安保人员告诉记者。

  通过5月5日监控视频,记者看到,当日上午9:50,4栋监控视频中一名保洁人员正在绿化带旁的道路上打扫卫生,而被砸的天津一汽小轿车此时正停放在路旁一边的停车位上。9:51,有坠物从高空降下,径直砸到了轿车的车顶上,碎玻璃瞬间四处飞溅。此时在一旁的保洁人抬头看了单元楼上方,惊魂未定。记者试图寻找监控视频中的保洁人员,但对方表示不能在公司未知的情况下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了永秀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试图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刚进入到物业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在打电话,并一直向记者摆了摆手。“谁赔不是你说也不是我说,赔偿的问题是法院这边来判的,我们可以接受您的起诉,但也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认定书,有什么问题去找警察。”在电话交谈中,该负责人称高空抛物属于刑事案件。随后该负责人面对记者的镜头称:“不接受采访”。

  两车主称车辆损坏“物业爱理不理” 物业项目管理方称将配合警方调查

  “我是居住在5栋,所以当时想着方便就把车停在4栋。”据天津一汽轿车车主符女士介绍,5月5日当天上午11点,派出所民警给她打来电话称车被砸了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她才得知车被砸了。

车主符女士后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破。记者 蒙健 摄

  符女士认为,车没保险,整个后挡风玻璃破损,就车辆后期维修一事,物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想起5月2日所发生的一幕,另一车主石女士仍心有余悸。石女士的越野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裂,而砸破玻璃的,则是一袋装有几盒酸奶的塑料袋。

车主石女士前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高空抛下来的装有数盒酸奶的一个袋子将石女士轿车前挡风玻璃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石女士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向小区物业反映此事。她告诉记者,民警和物业安保人员排查,没有一户业主承认此事。她称,前挡风玻璃的维修费用估计在3000元左右,但物业方面对此没有任何表态。

  永秀花园小区项目管理处一相关负责人陈女士介绍,针对近期小区内两次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物业方已经报警处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车主的车被砸坏,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责任。”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会配合后期警方的调查,对于符女士所说的“物业动了现场”的说法,她解释道,当时是警方在现场勘查时将物品收走的。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陈女士称,此前物业也一直在宣传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工作,但仍有业主的意识淡薄。

  一车主表示将起诉小区物业单位楼业主 律师称物业若未尽管理义务或承担责任

  5月10日,车主石女士告诉记者,高空抛物属于刑事案件,但物业眼下的态度令他们无法谅解,她表示,后期他们会起诉物业和一栋的所有业主,不求赔偿只求抓到肇事者。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长流派出所已经针对永秀花园北一区内的两起高空抛物事件予以调查处理。

车主石女士前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君。“今年我国出台了两部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一是《民法典》,二是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增加了高空抛物罪。”李君解释道,《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对高空抛物的,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查找相关责任人。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民法典》完善了治理规则,通过多种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将纳入刑事范畴,承担刑事责任。

  李君介绍道,针对永秀花园北一区内的两起高空抛物事件,造成了车主财产损害,则由其侵权人来承担相应责任;若难以查找到侵权人,有可能存在加害行为的当事人来承担,例如该栋楼2层以上的住户。若公安机关后期调查有结果后,则由高空抛物肇事者来承担责任。

  他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为小区管理方的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避免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他认为,永秀花园北一区内连续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若物业没有采取任何的防范措施,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的话,那么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