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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正常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
2021年06月25日 11:01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高潮)今天,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针对近期有群众反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法申报问题,经市政府研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参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函》有关内容执行。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在《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试行)》出台前,申请人可向所在辖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提出申请,由辖区分局受理、审核和审批。

  海口市民可前往资规部门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资规局秀英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25号,电话:68911737;市资规局龙华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3楼1301室,电话:66768624;市资规局琼山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号四楼,电话:65801481;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办公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德利路5号,电话:66185705。

  根据《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为:一是要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二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三是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四是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申请。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主体提出申请。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