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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权交易所再获从事央企交易资质
2021年08月06日 09:20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王国庆)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公示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的通知》,确定包括海南产权交易所在内的12家机构为第一批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据悉,海南产权交易所是此次我省唯一入选的产权交易机构。

  2020年12月该所已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中央企业实物资产交易的业务机构。至此,海南产权交易所获准成为全国首批、海南唯一一家既可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又可从事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服务机构。

  海南产权交易所作为我省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平台,自2004年11月成立以来,坚持规范高效服务,累计完成项目挂牌交易3512宗,成交金额224亿元,国有资产增值率16.59%。今年1-7月,完成交易356宗,成交金额14.75亿元,平均增值率30%,产权交易平台“发现投资人、发现价值”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源头防腐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南产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所将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授予央企及金融央企交易资质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客户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上门服务,为服务百家央企进海南及驻琼央企、金融央企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招商、资产招租等项目交易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资国企跨越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