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种的树能随意砍伐吗?海口市园林环卫局:慎重!
2021年08月20日 10:59 来源:海口日报

  近日,某地市民因“修剪自种的香樟树,被罚14万元”的新闻引发热议。自己种植的树木,是否可以自主移植或者砍伐;如需移植或砍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擅自处置树木,将面临哪些处罚……记者联系海口园林环卫、林业等部门,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城区:鼓励种树,砍树慎重

  自己种的树,有没有权限移植或者砍伐?海口市园林环卫局回复:动树要慎重!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施行的《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口鼓励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且自家庭院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不过,树一旦种下来,想要处置须报批才行。

  “海口城区严格限制移植、砍伐树木。”海口市园林环卫局审批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更新自家庭院的树种,但不能随意移植和砍伐自家庭院的树木,只有按照相关规定报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

  其中,海口城区树木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才可以砍伐:出现已经死亡、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妨碍交通或者危及市政及其他设施安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以及其他特殊原因。

  未经报批移植、砍伐树木的,将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凡擅自移植树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该树木价值三倍的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处该树木价值五倍的罚款,并在原地补种保活相同数量的树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居民小区的绿地及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养护管理,个人不可擅自处置。”海口市园林环卫局审批办负责人强调,物业公司在修剪前,修剪方案一定要事先征求业主的同意,现实很多的投诉纠纷都是因为物业公司擅自修剪或过度修剪引发的。

  农村:房前屋后无需申请

  农村居民能不能砍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

  海口市林业局资源科负责人陈奋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采伐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考虑到大部分农村居民不清楚土地所属性质,建议砍伐前先到辖区的林长制专岗进行咨询,避免误伐错砍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可能惹上官司。”陈奋告诉记者,就算是砍伐房前屋后的树木,也要多咨询,最好拍照留底,尽力保障自身的权益。

  此外,如果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而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则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执法更要普法和释法

  某地有人“修剪”一棵自己种的树被罚巨款,不仅当事人做梦都想不到,恐怕很多民众也难以接受。

  今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某地这个案子值得执法机关深思,其中涉及的法律条文,别说不懂法的老百姓,就是学法的人也不一定知道。”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雨寒介绍,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新行政处罚法中确立的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性执法,或许能为此类案件提供参考,让执法更有温度,让城市充满爱心。

  如何让公众“知法、守法”才是重中之重。孙雨寒告诉记者,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但又具有一定专业性领域的政策法规,如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在普法宣传上各地都存在欠缺。相关执法部门要肩负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培养公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之后会有什么后果,才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减少公众争议。(龙易强)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