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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双减”工作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1年09月01日 17:37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各位家长朋友: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除功利化、短视化教育倾向,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教育负担沉重等问题的有力举措。落实“双减”政策,不仅需要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与支持。

  在此,海口市教育局真诚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家长对孩子的殷切期望,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是教育的初心使命。我们要共同认识到,分数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是决定孩子未来的全部。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理性规划孩子的未来,确定孩子成长目标。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加强孩子体育锻炼,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多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科学安排课余生活

  作为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节假日,家长可以通过带孩子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参加各种实践教育活动等方式,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加强艺体修养。工作日,如果有放学接孩子难、孩子没地方去等困难,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后服务。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秋季开学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三、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不盲目攀比,不跟风报班,对于学科类培训要谨慎报名参加,对于非学科类培训,也要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适度参加。参加校外培训时,请务必注意“四要”和“四不要”。

  “四要”

  ◆ 要选择正规机构。要提前查看培训机构的资质信息,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指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 要管控培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要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课程,要规划并督促孩子参加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参加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 要主动签订合同。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依法依规保障合法权益。

  ◆ 要妥善保管单据。付款后切记索要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

  “四不要”:

  ◆ 不要一次性缴纳大额预收费用。要提前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60课时的费用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不要选择师资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提前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师信息,选择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培训教师,选择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非学科类培训教师,不安排孩子参加在职教师进行的校外培训。

  ◆ 不要选择无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要提前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安全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等有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

  ◆ 不要参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员组织的培训。如果安排孩子参加有外籍人员在境内组织的培训,要了解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安排孩子参加外籍人员在境外组织的培训。

  四、积极参与家校社协同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相互理解、共同支持的三位一体育人格局,才能确保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新的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将聚焦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等,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学足学好。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学校,更离不开家长的引导。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要引导、支持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效率;加强与学校和老师的沟通交流,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护航孩子健康成长。欢迎家长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学习的大环境,将孩子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孩子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孩子,发挥兴趣和特长,引导孩子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学习的快乐、童年的幸福!

海口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