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调查为暴乱分子撑腰的“黑暴基金”
2021年09月03日 11:27 来源:环球时报

  与境外势力勾结、为暴乱分子撑腰……香港警方调查“黑暴基金”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香港国安法生效一年多以来,不少反对派组织相继解散。而为暴徒提供资金支持的“612基金”,也遭到警方调查。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提交物料令”,要求有关人士提供与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关的资料。据香港《东方日报》9月2日报道,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正据此就“612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开调查,要求该基金信托人以及为其提供资金托管和收支服务的“真普选联盟”董事提交一系列数据,包括多次众筹细节、资金往来情况、捐款人和受助人身份等。警方强调,违反香港国安法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国安法下的罪行同属犯罪。分析认为,警方为防止已宣布即将停运的“612基金”销毁敏感资料,迅速采取行动,调查重点是捐款组织或个人是否涉及勾结境外势力等违法行为。若有足够证据,身为“612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的陈日君、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许宝强、歌手何韵诗、大律师吴霭仪以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可能都要负上责任。

  为“黑暴”撑腰的“612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一直声称为被捕暴徒提供支持,包括医疗、刑事或民事法律开支、紧急经济援助等。根据该基金早前公布的财务简报,截至7月31日,其总收入高达2.58亿港元,总支出也高达2.56亿港元。不过,“612基金”从来未就其巨额开支做出公开交代,令人高度怀疑其款项的流向涉及违法行为。而过去公开为“612基金”筹款和捐款的组织,大多都是“揽炒派”团体,且与外部势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民阵”2019年6月为基金筹款约738万港元;2019年频频告急、自身难保的《苹果日报》在7—10月更向基金捐款近135万港元,基金还收到多笔大额的“无名氏”捐款。8月18日,“612基金”宣布即将解散,理应实时终止所有众筹活动及停收捐款,但它仍制定了目标为2500万港元的最后一轮筹款。

  值得一提的是,“612基金”一直声称以“信托”形式运作,从未开设专属银行账户,也没有正式进行社团及公司注册。向基金出借银行账户的“真普联”,其召集人郑宇硕与外部势力关系密切。现年72岁的郑宇硕曾在澳大利亚留学,其后取得当地国籍,去年12月移居澳大利亚后更扬言会“遥距抗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不点名地批评“612基金”称,该基金已宣布解散在即,仍要求市民进行大额捐款并不合理,斥责其是否想趁解散前再捞一笔油水。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9月2日表示,警方获法庭批出“提交物料令”,反映警方肯定已经掌握一定的犯罪证据。他强调,协助或资助他人作出违法行为亦可构成罪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称,“612基金”越是急于结束,执法部门就越要对其资金来源、流向查清楚,更要调查其是否涉及勾结外力、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不能让其逃避任何责任。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说,“612基金”受助对象参与了外国势力与本地“揽炒派”共同推动的“港版颜色革命”,尽管当时香港国安法没有生效,但该基金在国安法生效后仍然运作,以及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进行乱港活动,就有可能违反国安法。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强调,市民若继续捐钱给有关基金,也有可能触犯法例。

  有港媒2日评论称,前年“修例风波”演变为“黑暴”,6月12日的暴力游行是分水岭。“揽炒派”成立“612基金”,实质就是为暴徒免除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心大胆地进行违法活动。黑暴持续时间长、规模大,涉及大量“黑金”运作,“黑金”从何而来、如何使用、是否来自海外,至今黑幕重重,警方调查“612基金”有助于解开谜团。头条日报网2日刊登的一篇评论还提到,“教协”“民阵”“支联会”和“612基金”,一个又一个鼓吹“揽炒”的组织相继倒下,坊间不断推测下一个解散或被取缔的很可能是积极参与暴力活动、长期收受外国资助的“职工盟”。文章说,过去几年香港最大的问题是不务正业的人和组织太多:专业团体不专业,事事政治挂帅;工会将劳工权益视为次要,只会日日搞政治。“教协”是这样,大律师公会也如此,将政治凌驾于自身本业,结局难逃解散。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