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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今年追回违纪违法财物571万余元
2021年10月19日 15:05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万城10月18日电(记者李佳飞 张惠宁 通讯员 叶丽美)海南日报记者10月18日从万宁市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万宁市纪委监委共处分179人,留置调查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追回违纪违法财物571万余元。

  据悉,今年2月,万宁水业公司原经理、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书贵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6月22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对其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李书贵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至此,李书贵354万元违纪违法款全部追缴到位,是今年以来万宁市纪委监委追回的单笔违纪违法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违纪违法财物追缴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案件查办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体现纪法的刚性和严肃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万宁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

  在立案审查调查之初,万宁市纪委监委通过同公安、组织人事、银行、房管等部门协作,迅速查清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家属的存款、房产、股票证券等财产状况,为下一步追缴工作打好基础。审查过程中,依法依规用好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监察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涉案财物,严防涉案财物转移、藏匿、灭失。同时,针对具体案件,综合评估应追金额、追缴难度等因素,积极做好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家属思想工作,讲透政策摆明道理,打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顾虑,督促其主动退缴涉案财物,以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