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10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落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市首个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服务网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六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正式运行,面向我市群众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工作。
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服务网点坐落于那大镇建设路4号(六达电动车广场)。办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上牌需持材料为:1.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本市辖区居民须同时提供居住证)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5.携带摩托车照片(行驶证照片)。
办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上牌的流程为:1.核对认证信息2.审查提交的材料3.核验车辆4.录入登记管理系统5.生成电子行驶证6.发放车号牌。
受理业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组织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尽快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