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5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持续释放正风反腐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陵水三才镇港演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万学阳骗取青苗补偿款、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2年11月,万学阳在担任三才镇港演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代理主任期间,在配合政府土地征用过程中,通过虚增土地面积骗取国家青苗补偿款共计246.699万元;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万学阳擅自将村委会公务用车交由其侄子万某某保管并使用。2021年4月,万学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陵水英州镇古楼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林英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
2013年2月至2016年8月,林英在担任英州镇古楼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某总医院陵水后勤保障基地项目征地补偿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亲属的名义将其承包经营的村小组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款非法占有,贪污土地补偿款82.8368万元。2020年7月,林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陵水椰林镇桃万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董国锋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董国锋在担任椰林镇桃万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指使他人通过制作虚假征地补偿材料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9.2656万元;通过挂靠公司变相承揽文昌园公墓地项目的建设,非法占有桃万村委会集体财产213.1408万元。2020年6月,董国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其犯贪污、职务侵占等多项罪名,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48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例暴露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纪法意识依然淡薄,把手中的权力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肃予以惩治。陵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树牢群众观念,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切实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