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海南失业保险基金将实施全省统一集中管理
2022年01月02日 08:44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日消息(记者 谭琦)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省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全省统一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不再保留,直接纳入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

  此次,海南将在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基础上,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据了解,从7月1日起,海南省财政部门将设立省级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简称“省级财政专户”),用于接收失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市县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暂时保留,用于暂存本级失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每季度末向省级财政专户上解该账户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

  基金统收统支后,首次拨付工作于2022年7月5日前完成。为此,海南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总体规划,建成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持全省失业保险实时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管理监督、业务监管监测,统一业务指标、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技术标准,与全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数据资源省级集中管理、多部门共享,提高失业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众可在1月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建议。联系电话兼传真:65311533;电子邮箱:rstsbsc@hainan.gov.cn;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52房(工伤和失业保险处,邮编:570204)。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