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彭群)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海口市龙华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人员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
《办法》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范围、具体标准、外出事由,在现行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设置人性化外出管理程序,可以有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既正常经营又较好遵守监管规定。
据介绍,《办法》是海口市龙华区检司两家在海口四个辖区率先联合会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规定。针对《办法》试行期间出现的新问题、疑难问题,检司两家将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探讨研究“疑难杂症”,一起把脉会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