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22年01月29日 09:00 来源:海南日报

  到医院门诊去挂号看病拿药,花了144元,个人需要自付多少?

  “门诊看病现在也能报销了,我自己付了72元,报销医保72元。”近日,因失眠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看病拿药后,海口市民陈建英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了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按照规定,她只需要支付50%的医药费用。

  从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门诊共济保障办法》)正式施行,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此前,我省职工负担比较重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得到了有效医保保障,但是职工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尚未纳入医保保障范围。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省医疗保障局局长贾宁表示。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海南日报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基层医院正在加大对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的宣传,配合做好政策落地执行工作。

  “我们把普通门诊报销的流程都打印出来,放到各个科室,要求医生看诊时向患者说明,及时告知患者该政策。”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主任李植新介绍,《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印发后,医保中心已经向全院进行传达学习,并在医院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普通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政策内容。

  为让医保进一步便民惠民,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我省《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规定,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一样。比如级别在一级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报销比例为70%。

  “最近家里小孩生病,去附近的大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针230元,自付部分仅76元,剩下的都报销了。”家住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的市民李云说。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差异化规定,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看病有多样化选择,无论是去社区服务站,还是市级、省级医院,都可以报销。同时鼓励大家就近看病,比如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就近到基层机构看,又能报销又不用排队,就诊更方便。”省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主任周俊说。

  (海南日报海口1月28日讯)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