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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收费标准
2022年03月24日 08:34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计思佳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收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市实际,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发改委、海口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收费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海口学前阶段教育按省、市发改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义务阶段教育,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民办中小学按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并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住宿费;城市公、民办中小学按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高中阶段教育、社会化学生公寓、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相应文件标准执行。

  《通知》同时要求,在收费工作者,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收费工作负全责;要完善公示制度,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开学前公示于校园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收费行为,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收取学费(保教费),统一开具“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严禁违规收费,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鼓励线上缴费,要推广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教育缴费平台,减少现金收取,方便家长缴费。

  政府投诉热线:12345;海口市教育局:68724605;秀英区教育局:68661609;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21238;美兰区教育局:65351591。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