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
2022年05月24日 1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财经5月24日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4日发布《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意见》明确其制定的目标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拓展土地来源渠道。统筹将政府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划拨供应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依法有偿收回、无偿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含闲置土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城中村、城郊村)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纳入“土地超市”。适时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将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纳入“土地超市”。

  同时,大力推行标准地模式,进一步推动将标准地拓展至省级、市县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成片开发区域。供地时,市县要依据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综合确定合理可行的规划条件及控制指标、对赌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实行标准地供应。对超过2年仍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将自动纳入“土地超市”。

  《意见》提出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土地储备机构或者政府委托授权的投资平台、园区开发公司要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按照土地储备计划有序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征收转用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供应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市县部门、乡镇和园区高效联动推动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高效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打通“交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净地”供应。

  《意见》强调推动快捷化交地建设。以标准地改革为基础,拓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实施范围,对产业园区中工业、仓储物流等用地,探索产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在供地前实施预审查,在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同步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实现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此外,结合“土地超市”制度改革,实施建设用地“批、供、用、管、查”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和业务协同,对土地供应后履约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步将土地利用动态向省、市县各级业务部门定期推送,相关部门结合土地利用情况及时开展动态巡查,及早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工、竣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已出让产业用地的对赌协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价。严格监管土地利用过程中违法调整规划、不按照规划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对文旅康养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时明确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销售,防止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圈占土地。(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