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征求意见
2022年06月17日 08:0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梦瑶

  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合格食品复检流程为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受理、确定复检机构、移交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并提交复检报告、通知复检申请人及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填报和审核等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履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公众可于6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xm@hain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邮寄信件至海口市蓝天路7号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13室,信封请注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