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价12600元/㎡!三亚这个安居房项目今起开始申报
2022年07月20日 14:44 来源:三亚新闻网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记者从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20日起至8月5日开展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条件进一步放宽,不局限于无房家庭,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也从10年放宽到2年(含)以上。

  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位于天涯区红塘湾,紧邻海榆西线和红塘幼儿园。项目由8栋28层高层住宅及部分配套商业组成,本次配售房源为748套,套型面积分为约100平方米的三房两卫和约120平方米的四房两卫,均为硬装交付,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均价每平方米12600元。

  与前面几个项目安居房申请条件相比,此次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申请人在符合省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同时,还需要符合:2020年4月28日前取得三亚户籍,或者在三亚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2年(含)以上;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购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申请人离异且婚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平方米的,离异需满3年。

  本次申报为线上网站申报,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站(线上报名网站地址:https://ybmc1.zje.com/#/account/login/11668)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表。如操作困难,可前往项目营销中心,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

  具体分配流程和规则为,由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报名申请表初步筛选出申请人名单,通过摇号的方式,以房源数量和轮候家庭数量1:2比例摇取选房顺序号,即选出1496位申请人,摇号结果将予以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参与选房。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在选定房号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安居房分配全程接受群众、媒体和公证人员监督,操作阳光透明,安居房住房指标不可以随意倒卖,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任何假借掌握安居房购买渠道等名义发布的信息,一旦发现任何个人、中介或代理机构收取费用代办住房保障业务,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电话:88275399。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中绿馨海家园项目安居房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开展中绿馨海家园项目安居房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房源为中绿馨海家园项目安居房,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紧邻海榆西线和红塘幼儿园。本次配售房源为748套,套型面积分为约100㎡的三房两卫和约120㎡的四房两卫,均为硬装交付,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均价12600元/㎡。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5日。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中规定的条件。

  申请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2020年4月28日前取得三亚户籍,或者在三亚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2年(含)以上;

  2.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购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

  4.申请人离异且婚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的,离异需满3年。

航拍建设中的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李学仕摄

  四、申报流程

  1.采取线上网站(网站地址详见文后)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表。如操作困难,可前往三亚市天涯区新城路8号鲁能营销中心,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鲁能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898-88223558,政策咨询电话:0898-88273792。

  2.线上报名申请表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初步筛选,并通过摇号的方式,由公证处公证和媒体现场监督,按照房源数量和轮候家庭数量1:2比例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予以公示。

  3.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列为选房候选人。

  4.取得选房资格的候选人,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确定房号后签署选房确认书,即视为选房成功。

  五、其他事项

  1.确定房号后,由购房人与三亚中绿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

  2.申请人在选定房号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线上报名网站地址:

  https://ybmc1.zje.com/#/account/login/11668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作者:刘佳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