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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扩大消费……陵水怎么做?看→
2022年09月30日 15:41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

  为全力克服新一轮疫情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造成的影响,高效精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推动经济恢复提振,陵水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

陵水黎族自治县

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

(节选)

  一、行动时间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积极稳妥推动我县各行业九月份全面复工复产,第四季度冲刺发力、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千方百计完成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左右;货物进出口总额力争全年同比增长15%左右;利用外资全年同比增速达到15%。

  三、重点任务

  (一)动态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二)精准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三)持续加力强化助企纾困

  1.建立政策解读库。

  2.推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网上办”。

  3.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延期办”。实行审批结果有效期顺延或实行网上办理视频核验。

  4.实行三项费用“缓期缴交”。对涉及需要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三项费用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企业签署今年年底前缴交完毕的承诺书后,可先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5.实施企业帮扶专项行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和“菜篮子”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予以贴息。

  6.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文艺演出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延长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期。

  7.发放就业奖补。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奖励政策,凡聘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的企业给予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对成功聘用培训工人用工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8.实行“欠费保供”行动。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12月底。

  9.减免旅游业基础费用。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旅游企业,减免8-12月份的房租费用。

  10.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11.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12.搭建矛盾纠纷处置平台。完善12345、12348等服务热线和服务平台功能,对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13.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服务,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稳定。

  (四)深挖潜力扩大有效投资

  (五)引促并举扩大消费

  1.拓宽线下零售和线上销售渠道。开展“打包”零售活动,县菜篮子公司、县供销社及农业社会团体统一整合全县涉疫滞销、冬季瓜菜农产品进行批发和零售。开展“嗨陵购”等系列直播带货加大线上销售,促进居民网络消费。

  2.实施消费引流主题活动。有序开展旅游主题活动,发放800万消费券,用于本县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场所,刺激本县市民及周边市县游客出行。开展“冬逢陵水”主题活动,邀请全国抗疫英雄及因“疫”结缘的旅客惠游海南。

  3.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展销活动,对在展会上成交的新能源汽车按购车款分别给予奖励6000、8000、10000元,活动开展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提振增强实体经济动能

  1.推动农业优先复产。

  2.实施网销本地农产品奖补。对年网销本地农产品达2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同档次予以一次性奖励。

  3.支持“抱团”宣传营销。对旅游企业参加我县主办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按标准给予参展交通食宿的经费支持。

  (七)优化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

  本《方案》由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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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