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琼中—正文 分享
琼中发布关于调整来返琼中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来(返)琼中人员的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琼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对省外来(返)琼中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以上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抵达琼中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三、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特殊原因外出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海口、文昌、东方之日计算,填平补齐。

  四、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本通告自2022年10月6日13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现行防控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琼中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6221586、86223090咨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