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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鉴于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0月8日零时起,昌江实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昌江,已经进入昌江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4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乘坐始发地为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的经停航班),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云南西双版纳、四川绵阳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四)7日内有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东方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

  (五)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六)省外入琼来(返)昌江人员,在本省其他市县驻留后进入昌江,应参照上述(一)(二)(三)(四)(五)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七)省内外中高风险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实行点对点运输、闭环管理及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省内外低风险地区运送重点物资和客运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做好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须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幼托、午托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网吧、棋牌室、足浴店、茶馆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有序开放。

  (三)所有密闭经营场所开放前要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上岗,上岗后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各密闭经营场所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到访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密闭经营场所。

  (五)恢复开放的密闭经营场所需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75%。

  (六)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监管,对发现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八)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相关要求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同时废止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以下电话咨询(详见附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