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环境系统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2022年10月14日 09:13 来源:海南日报

落日下的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批候鸟前来栖息飞舞。本报记者 封烁 摄

  ■ 本报记者 周晓梦 特约记者 孙秀英

  一片人工补植的红树林,让海口市三江农场成为了“卖碳翁”。今年5月31日,海南首个蓝碳生态产品交易完成签约,交易碳汇量3000余吨,交易额30余万元。

  交易的蓝碳生态产品,来自三江农场的红树林修复项目。根据测算,该项目在未来40年可产生9万余吨碳汇量。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阵地的主力军,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扛起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未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一如既往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扛起自贸港建设的生态环境担当,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海南力量。

  心怀“国之大者”:保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

  生态海南,绿色发展。保护好生态环境,是站在国家、全局角度考虑自身发展定位,把生态环境放在国家战略的大格局下去掂量,也是海南守好“饭碗”的现实所需。建设生态环境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打造美丽中国靓丽名片是我们肩负的特殊使命。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专章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足以证明生态环境保护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性。保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各级干部必须了然于胸的“国之大者”。

  心怀“国之大者”,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以大视野、大担当、大作为,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

  合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9个重点领域为“引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6项标志性工程先后确立,引领绿色投资和消费。9项生态文明改革举措入选国家推广清单,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海南贡献。

  全力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70项任务已销号“清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按期完成率99.3%;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均已总体办结。

  把好疫情防控中环境安全关——优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模式,着力解决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转、超标准排放问题,扩大医疗废物处置产能,提升安全保障性,形成安全、可靠、持续的处置能力。

  着力以生态环境促有效投资——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进一步落地应用, 融入政府前期决策和招商引资各环节,提升环保服务企业投资和政府决策的效能。

  为何要一桩桩、一件件地去“啃硬骨头”?因为生态环境保护并非简单机械地“看护”,而是善于在生态文明建设大棋局中积极作为,结合省情守底线、促发展、出亮点、作贡献,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久久为功 :打造海南生态新优势

  “无废城市”,这个看上去稍显陌生的概念,正逐步渗透人们的生活。

  2019年,生态环境部会同18个相关部门筛选确定全国首批“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三亚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城市。形成9大模式,其中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无废”理念传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等4大模式被生态环境部推选为典型案例。

  遥远的概念一步步被拉近。目前,我省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编制《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形成以地级市为引领、区域协同共进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梯队。

  在海南发展进程中,生动的“绿色实践”将越来越多。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亮点不断,生态能量日益累积——

  2021年,我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13微克/立方米,均值较2015年下降了35.0%,臭氧浓度呈波动下降趋势;水质、土壤环境总体优良;

  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禁塑”,正式实施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法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超过2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2%的目标;

  在争当“双碳”工作优等生工作中,着力巩固绿碳基础,加强蓝碳研究,实施一批蓝碳先导性研究项目,进一步探索、挖掘、发挥好海南“碳库”潜力;

  “陆海统筹”保护脚步不停歇,减少入海河流污染输入、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省级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区管控。

  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管控,发证管理1421家企业、登记管理8470家企业,对2970个大气排放口、1628个水排放口实施二维码管理。

  这些数字,落在具体的地块上,就是一口清新空气、一片苍翠林海、一段绵延海岸,或是一汪澄澈湖泊、一处湿地,又或是一处动植物安心栖息的家园,为海南不断累积起生态能量。

  “我们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到自贸港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由贸易港。”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点绿成金:将“山水经”转换为“致富经”

  珠碧江入海口,儋州市海头镇老市村坐落于此。这是一个被河水与海水环绕的小村庄,全村常住人口仅280多人,年轻人大部分出外务工。但近两年,越来越多的青年选择返乡,在村里开起民宿,引来不少游客。

  这份吸引力,源自老市村近几年生态环境的蜕变。在政府、公益组织的支持下,老市村围绕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修复湿地生态、清理垃圾、改造废弃鱼虾塘、恢复盐田和绕村河道,逐步摸索出一条乡村生态振兴之路。去年10月,老市村湿地生态修复及垃圾管理项目,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

  家门口的绿水青山里,蕴藏着一座座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利用市场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处理好二者之间关系,需要辩证系统的视角。

  在积极推动“两山”转化上,我省将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和探索实践,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热带雨林生态旅游与林下经济,统筹实施流域补偿和环境治理,培育生态产品公用品牌,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不能为了一时的GDP、财政收入的增长,就不顾自然规律硬干蛮干,把环境搞坏了,就得不偿失。

  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创新试点、全生物降解上游产业的推进落地、省内首笔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和首笔碳中和挂钩项目贷款先后成功落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并非只是用环境资源“换”钱。探索生态产品的“生态附加值”,是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步骤,而与前者相比,这种方式潜力更大。

  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行,将产生变革性力量。当前,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正与相关产业、行业携手,着力推动一批富有海南特色的先行先试试点,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海南路径。

  守住青山,能换来“金山”。在这片热土之上,绿色映底蕴,山水见初心。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数读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2021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4%

  细颗粒物(PM2.5)浓度13微克/立方米

  臭氧浓度呈波动下降趋势

  河湖库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

  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禁塑”

  正式实施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法规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超过27%

  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2%的目标

  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1个

  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实施分区管控

  全力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70项任务已销号“清零”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按期完成率99.3%

  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均已总体办结

原标题: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青山不负凌云志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