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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发布进一步调整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调整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儋州市核酸检测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一)实行“愿检尽检,非必要不检测”。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面设置第一批自愿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收费核酸检测服务。

  单采:15元/人,每个人一个采集管,不受其他人结果影响。

  混采:4元/人,如一人发现异常,将召回全组重新单独采样。

  (二)高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等“应检尽检”人群核酸采样工作原则上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设点免费采样检测。

  1.主城区农贸市场风险职业人员,导游、景区景点等旅游从业人员和酒店服务人员、商场超市人员由市旅文局负责设点采样;

  2.在校师生(含幼儿园)和员工由市教育局负责设点采样;

  3.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由市民政局负责设点采样;

  4.交通运输服务人员由市交通局设点采样;

  5.建筑工地人员由市住建局设点采样;

  6.外卖行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设点采样;

  7.监所风险人员的核酸检测由市公安局设点采样;

  8.其余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场所人员的核酸检测可就近到各采样点免费采样检测。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安全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扎堆,不触摸采样台,即采即走。

  (二)所有人员可使用抗原检测试剂自行监测,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人员请自行就近到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参加群体活动,如会议、培训、聚餐等。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如有调整,以市指挥部通告为准。如遇到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可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23366120,23399120。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8日

编辑:王晓东